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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晨報記者 楊育才
  近日,上海市教委公佈了首批試點建設現代大學制度的7所市屬高校名單,包括上海大學、上海師範大學、上海海事大學、上海工程技術大學、上海中醫葯大學、上海杉達學院和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,5所市屬本科院校、1所高職專科院校和1所民辦高校。
  記者從市教委獲悉,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大學制度,旨在完善現代大學內部治理結構,這是國家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確立的戰略任務,決定從今年開始在上海地方高校中實施現代大學制度建設試點工作。
  章程建設:明確學校與政府的權利義務
  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一塊重要內容就是高校的章程建設。“大學章程,是大學現代制度的文本載體。它對於一所大學的意義,就像憲法對於一個國家的意義一樣。”昨天下午,申城一所高校的校長告訴記者,大學的章程,要確定一所大學的性質、發展理念、決策機構的議事規則和大學管理規則等等內容。
  按照試點要求,章程要明確學校與政府之間的權利義務,建立自主發展、自我約束、自我規範的內部管理和監督機制,穩步推進學校“去行政化”改革。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》 第38條也明確提出,要“探索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,逐步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。”
  “高校去行政化,已經提了很多年,但如何真正去除,恐怕還是要依靠制度。”上述不願具名的校長說,高校“去行政化”,其實有三個層面的含義:首先是減少行政部門對高校的干預,這需要解決高校和政府之間的關係; 其次是去除高校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; 第三是去除高校內部行政部門對教學和學術的干預。“大學章程,對這些要做出明確的規定。”
  據介紹,到2015年底,教育部及中央部門所屬的高校,要分批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,目前復旦大學、同濟大學等學校已經公佈了自己學校章程。今年9月2日,新修訂的《華東師範大學章程》也對外公佈。
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,是此次納入試點的唯一一所高職類專科院校。昨天下午,該校校長陳斌在接受晨報記者採訪時表示,章程是一所大學的根本性文件,用以保證大學的管理制度得以延續,不因為校長的更換而隨意調整。
  學術管理:教授治學,民主管理
  學術委員會,是現代大學學術管理不可或缺的核心機構。對於研究型大學來說,保持學術委員會的獨立性尤其重要。值得註意的是,2014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《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》 明確規定,學術委員會成員中,擔任黨政領導的委員人數不超過總人數的1/3,沒有領導職務的專任教授人數則不少於1/2。
  “這樣規定的目的,就是要減少行政對學術事務的干預,充分發揮專家教授在學科建設、教學科研等學術事務中的主導作用。”上述校長說。
  “對於應用技術型大學來說,建立現代大學制度,除了要符合一般現代大學的特征之外,更要符合職業教育的特征。”陳斌校長昨天下午表示,作為上海試點高校中唯一的高職院校,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建立現代大學制度,主要解決三個方面的問題:一是如何提高職業教育的吸引力,現在中職到高職再到本科,學生成才的道路已經很寬闊。二是如何創新高職人才培養模式,三是如何提升高職教師的科技服務能力,特別是為企業內部的技術創新提供支持,這需要對高職院校內部的評價體系進行相應調整,也是解決高職院校和社會之間關係的一種途徑。
  校務管理:多元參與監督學校發展
  校務委員會,則是現代大學治理機構重要組成部分。根據試點要求,各高校要探索建立由舉辦者代表、學校黨政負責人、教職工代表、企業行業代表和社會知名人士等多元主體參與的校務委員會(董事會、理事會)制度,完善學校治理結構,提升決策科學性。
  “多元參與,才能實現民主管理,方能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。”陳斌校長表示,和研究型本科院校相比,高職院校一頭是教育,一頭是產業。
  因此,在建立現代大學制度方面,更需要融入行業、植根企業,不斷創新校企合作辦學體制機制。“我們學校和合作企業建立了‘校企合作理事會’和眾多企業參與的‘校企合作專業建設委員會’,這些理事會和委員會在學校、院系和專業三個層級上都有設立,共同為學校的管理和發展提供咨詢。”
  試點高校改革內容
  全面推進高校章程建設:通過章程明確學校與政府之間的權利與義務,明確內部治理結構和組織運行制度,穩步推進學校“去行政化”改革。
  探索高校治理新機制:探索建立由舉辦者代表、學校黨政負責人、教職工代表、企業行業代表和社會知名人士等多元參與的校務委員會(董事會、理事會)制度,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。
  建立以學術委員會為核心的學術管理體系:完善二級院系學術管理,發揮專家教授在學科建設、教學科研等學術事務中的主導作用,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,推動“學術權力”和“行政權力”相對分離。
  探索以創新人才培養體係為核心、以二級學院為基礎單位的綜合改革:健全院系領導決策管理和教代會的民辦管理等制度,給予院系在學生招錄與選拔、人才培養、師資聘任及考核、經費使用等方面的主導權,激發系辦學活力。  (原標題:上海7所高校首批試建現代大學制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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